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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院思(2016)3号关于思政课期末考卷变革以及平时成绩评定的规定【修】

信息来源: 本站 发布日期: 2016-10-21 浏览次数:880

闽院思(2016)3号

关于思政课期末考卷变革以及平时成绩评定的规定【修】

 

经近年实践,根据实际情况,出台《关于思政课期末考卷变革以及平时成绩

评定的规定》,修订后原文件【闽院思(2015)3号】同期废止。

一、教学改革方案

本次教学改革方案旨在建构有京浦京官方网站特色的教学体系,在继续实施问题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基础上,推进专题教学,精准教学时间,提高教学实效。

为增强专题教学实效性,思政部在期末考试和综合成绩占比两个方面做出进一步改革。改革方案如下:

1、期末考试【教务处已OA批复】

期末考核仍为开卷考试,考试题型在两种以上,考试时间修订为时长90分钟。

2、关于成绩占比【教务处已OA批复】

综合成绩比例修订为6:4;平时成绩占60%,期末考卷占40%。

二、教学改革操作细则

1、 开学初,任课教师向学生传达思政部关于教改思路及期末成绩评定方案。

2、教学期间组织学生分出学习小组,指导学生探究相关问题并展示学生作品。

3、平时成绩评定方法

1)平时成绩的计算:由学习手册和两份问题探究报告,得出3个分数,取平均分,形成平时成绩总体分,再综合任课教师给出的课堂表现分,合计出占比总成绩60%的平时分。计算平时成绩,按百分制,最后评定不得超过满分。

2)学习手册包括课堂笔记、学习心得(收获、感想等),学习心得为2百字短小体会;学习报告有小组合作与个人探究两种形式(各1次),小组合作需在课堂汇报展示。

3)课堂表现包括出勤、课堂发言等。无故旷课1次扣平时成绩10分(百分制),扣罚封顶40分;课堂参与教学互动发言且质量好,个体可每次追加平时成绩5分,但追加累计不能超过20分。在发现学生无故旷课达到三次后,应主动联系辅导员。学生经课任教师与辅导员联手教育无效并无故旷课累计5次以上(含5次)的,平时成绩可直接评定为零分。

4)对个别学生明显抵触思政课教学教书育人精神,公开在课堂上无故阻扰、妨碍任课教师正常课堂教学、公开无故挑衅课堂教学秩序的,一经核实,1次犯错,扣罚平时成绩的50%;2次再犯,直接取消平时成绩评定。

5)对迟到、早退的处理,由于涉及原因比较复杂,不适合进入文件统一规定,课任老师在平时成绩评定过程中视具体情况自行把握扣罚分(10分以内)。

6) 收作业要求及评分方法:学习委员在考试后的当天将《学习手册》收齐上交任课老师,由任课老师评阅分数。评阅《学习手册》的分数用等级分即可,如50、60、70、80、90等,不打细分。探究问题的作业上交时间自定,分数统一采用70、75、80、85、90等,以此类推。

7) 手册、作业为批改凭据,一律不退,期末全部交试卷室保存。

本文件经部务领导小组2016年第4次专题会议研究后通过,向教师公布后施行。教师可向授课对象公布文件内容,须坚持任课班级一视同仁的处理原则。

备注1:思政课为敏感课程,不允许课任教师为运用细则占用教学时间在课堂上做作业题,防止把课堂教学无形演绎为作业课(不论时间长短)。

备注2:本文件经本学期实践后保留后续修订空间。

 

思政部2016,10